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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业务
鉴于涉及内地的业务日益增多,而另一方面,国内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亦展示出了它巨大的发展潜力,因此,黄新民律师行于2004年经中国司法部批准,在中国上海设立了代表处。代表处的地址及通讯资料如下:
地址:中国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24楼2403室(邮编:200030)
电话:86-21-5407 1528
传真:86-21-5407 1590
為了加强本行的国内业务优势,经香港律师会批准,本行已同上海其一最大的律师事务所—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建立正式的联营关系。
此外,本行与多间具有知名度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亦有紧密的合作关系。
